民法典案例 | 侵害不动产应予赔偿
来源:杜芝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1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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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 /// // 案例// /// //
2015年因某生态餐饮山庄使用的供水管道破裂漏水,造成陶某一家居住房屋地基塌陷,墙体开裂。陶某居住的社区工作人员经了解,得知该生态餐饮山庄为兰州市某局租赁给兰州某公司经营,使用的供水管道系兰州市某局修建生态餐饮山庄时铺设,随即联系兰州市某局。该局派员查看后,随即将破裂管道漏水冲击的塌陷大坑拉土填埋,并答应陶某尽快对其受损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。但之后该局即消极应对陶某,陶某遂诉至法院。
------《民法典》法律条文 -----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,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、重作、更换或者恢复原状。
----------------- 案件评析 -----------------
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,兰州市某局对陶某居住的房屋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;赔偿陶某房屋恢复费用180万元并支付搬迁补助费及过渡费16000元。
本案中,兰州市某局虽将使用供水管道的生态餐饮山庄租赁给兰州某公司,但与该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时,并未对生态餐饮山庄使用供水管道的日常维护、管理职责进行明确约定。兰州市某局作为生态餐饮山庄的出租人,对租赁物有维修、管理的义务。因其未尽到对其铺设的供水管道的维修、管理义务,故导致管道失修破裂、陶某居住的房屋受水浸泡而墙体开裂、基地塌陷等一系列后果,兰州市某局存在过错,应当对因管道失修破裂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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